为了降低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申请企业的负担,厉行节约,从2016年9月19日起,申请书的附件资料可以不再打印装订,将附件资料的电子文档与申请书电子文档一并刻录光盘,随纸版申请书一并快递至我中心资质评估处收即可。纸版申请书打印胶装,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后,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