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
质量管理体系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
专项检查档案抽取工作的通知
各认证机构:
根据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质量管理体系、能源管理体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,现将2017年质量管理体系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档案抽样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认证活动档案上报方式
由颁证机构通过认证认可业务统一上报平台(http://report.cnca.cn)的“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-认证活动样本档案上报-档案上报”功能模块上报。不再组织认证监管人员到认证机构现场实施抽样工作。
二、认证活动档案上报内容
(一)获证组织认证申请文件(认证申请书)
(二)认证机构对认证申请的审查确认文件(合同评审)
(三)认证合同
(四)审核计划
(五)审核组人员注册信息及能力评价信息(审核员电子注册证书截屏、审核员能力评价表)
(六)首末次会议签到表
(七)审核记录
(八)审核报告
(九)认证决定及认证证书
(十)获证组织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(如果存档需上报)
上述资料只需上传最近一次审核的档案,不需要上传整个认证周期的审核档案。
三、认证活动档案上报时间
各认证机构应在6月5日至6月9日期间完成认证活动档案上报,逾期不允许上报。
《认证活动样本档案上报用户操作手册》可在“统一上报平台-首页-常用下载”模块下载。如遇档案内容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联系,如遇系统使用问题请与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联系。
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咨询电话:010-82262740
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咨询电话:010-58116300
服务邮箱:service@cait.com
国家认监委办公室
2017年5月26日